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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青少年体育培训业机构征集公告
时间:2016年09月13日 13:57 | 来源于: 投资东城 | 浏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中小学生到体育俱乐部参加体育运动技能培训,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文件精神,推动体育培训等相关服务组织发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依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惠动平台)提供的相关数据对青少年进行一定数额的补贴。

根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市体育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度引导资金青少年体育培训业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良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从事体育培训,注册时间为1年以上,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的企业,或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体育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公开征集时间

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12月30日

三、扶持方式

对于在2016年度符合引导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的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消费者使用惠动平台进行青少年体育培训产品查询和购买,引导资金根据平台提供的数据对青少年进行一定额度的补贴。

四、培训机构入围条件

(一)截至申报日期培训机构注册成立时间须为1年以上;

(二)培训机构须拥有自营场地或租期不低于1年的租赁场地(时段租赁或整体租赁);

(三)培训机构须拥有不少于3名(含3名)签署全年劳务合同且缴纳全年五险一金的专职教练员。专职教练员中,足球培训机构须有一名为亚足联认证的C级以上(含C级)教练员,两名中国足协认证的D级以上(含D级)教练员;篮球培训机构教练员须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或有其他职业篮球从业经历;

(四)培训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入围:

1. 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2. 申报单位提供或曾经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3. 因严重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五、培训产品上线条件

(一)时间:项目执行时间不得超过2017年3月31日;

(二)地点:实施地点原则上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补贴对象:6-18周岁本市居住的青少年;

(四)培训产品种类(共两类):足球、篮球;

(五)培训产品收费价格应在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之间。

(六)培训产品标准(见下表)

(七)培训产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上线:

1. 项目正在申请或已获得市政府投资及本市其他财政性资金资助的;

2. 应由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

3. 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4. 一对一、私教项目。

六、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通过市体育局网站和社会主流媒体(报刊、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

(二)申报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项目单位申报建议书;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

(四)入围培训机构与平台对接,并与平台运营方签订《惠动平台合作协议》;

(五)入围培训机构向平台运营方提交培训产品申报表;

(六)平台运营方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通过后培训产品正式上线。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建议书包含:1. 培训机构信息申报表;2. 建议书正文;项目建议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材料光盘一张;

(二)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体育社团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具备场地产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发票);

(五)申报单位需提供专职教练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单;

(六)依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应制作规范,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八、受理单位及时间

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综合训练馆手球馆二楼201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9:30—11:30、15:00—17:00。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华

联系方式:67213220

邮箱:bjsportsli@126.com

十、其它事项

(一)以上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www.bjsports.gov.cn;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本公告进行解释;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8月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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