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中关村各分园管委会,各区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标字〔2009〕155号),扎实推进“十三五”时期中关村国家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示范区工作,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企业和联盟参与示范试点单位培育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1日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商标品牌示范试点单位培育工作方案
(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标字〔2009〕155号),扎实推进“十三五”时期中关村国家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示范区工作,根据中关村管委会与市工商局签订的《实施商标战略合作机制框架协议》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5〕5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以下简称中关村办事处)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和产业联盟,加大政策支持和专项培育力度,引导优秀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为其提供高端服务,培育和形成一批代表中关村产业和区域优势、代表中关村企业形象和竞争力的商标品牌示范、试点单位,到2018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标示范、试点单位,以商标品牌建设推动中关村产品向中关村品牌转变。
二是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关村产业集群、产业联盟商标品牌,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是建立一套适合创新创业企业特点的商标品牌服务体系,完善商标品牌服务机制,充分挖掘并实现商标品牌价值。
四是培养一批服务示范企业和产业联盟商标品牌创制、保护与运营团队,培养一批专业精、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商标品牌领军人才。
二、选择范围及条件
(一)示范试点单位选择范围
本方案中试点、示范单位包括企业和产业联盟两大类。其中企业是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产业联盟是以中关村示范区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单位参与,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的,以契约关系为保障,形成明确的资源整合、合作运营、利益分享机制的创新合作组织。中关村商标品牌试点单位拟不超过100家,示范单位拟不超过15家。
示范试点单位在近三年内无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记录。出口创汇企业、年度“十大品牌”系列企业、中关村十百千企业、上市企业、瞪羚企业、“金种子”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选择范围。
(二)试点单位选择条件
申请成为中关村商标试点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产业领域:企业或产业联盟所属产业领域应符合中关
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方向。
2.试点基础:重视商标工作,拥有注册商标不少于10件,具备明确的商标品牌战略规划,注重商标专用权的运用和保护,对于中关村重点发展的、具有重大示范意义的企业或产业联盟,可适当放宽限制条件。
3.制度保障:有明确的商标部门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有相应商标工作经费。
4.人员培训:重视开展商标宣传品牌培训活动,积极参与中关村示范区商标品牌培训。
(三)示范单位选择条件
申请成为中关村商标示范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产业领域:所属产业领域应符合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方向,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成果已在市场上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或研发成果预期能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
2.示范基础:重视商标工作,拥有较好的国内外商标工作基础,注重商标专用权的运用和保护,有明确的商标保护体系和响应机制,积极进行商标国际化布局,拥有驰名商标或北京市著名商标,或者国际注册商标不少于20件,具备一定的国际话语权和竞争实力,对于中关村重点发展的、具有重大示范意义的企业或产业联盟,可适当放宽限制条件。试点单位在试点期间商标品牌工作突出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3.制度保障:已设置商标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有相应商标工作经费,具有较为成熟的商标工作模式,已制定较为健全的商标品牌战略,并有效实施。
4.人员培训:重视开展商标品牌宣传培训活动,积极参与中关村示范区商标品牌培训。
三、示范试点工作内容
纳入中关村商标示范试点培育计划的单位,在培育期内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制定并实施企业商标品牌战略。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并实施企业商标品牌战略。重点开展本单位商标品牌综合状况分析和评估,明确企业商标品牌工作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商标品牌战略措施。
(二)加强企业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商标品牌部门的管理职能,将商标品牌工作纳入企业决策体系,将商标品牌工作嵌入企业管理和业务领域全流程。加大企业商标品牌工作经费投入,完善工作激励、绩效考核等商标品牌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企业研发、投资、产品决策等重大项目的商标品牌内部审议机制。